陕西省河道采金办理手续

  • 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_陕西省人民政府

    2004年6月17日  第十六条 河道沿岸村民个人自采自用河道砂、石、土料在50立方米以下的,应持村委会证明直接向采砂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照指定地点采运,不再申领河道采砂许可证。

  • 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2021年12月29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规章 - X 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 8 - 河道砂石资源费用于河道堤防工程的管理、维修和设施的更 新改造以及河道采砂执法监督检查,任何部门不得截留或者挪 用。 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省三门峡库区管理机构收缴的河道砂石 资源费应逐级上解。

  • 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2023年8月28日  第十六条 河道沿岸村民个人自采自用河道砂、石、土料在50立方米以下的,应持村委会证明直接向采砂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并按照指定地点采运,不再申领河道采砂许可证。

  • 西安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2021年12月6日  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陕西 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 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河道采砂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河道采砂,是指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运

  • 汉中市实施《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细则 - 法规规章 ...

    第十五条 河道沿岸村民个人自采自用河道砂、石、土料在50立方米以下的,应持村委会证明直接向采砂所在地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照指定地点采运,不再申领河道采砂许可证。

  • 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_部门政务_中国政府网

    2019年2月22日  堆砂场应设置在河道管理范围以外,确需设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应符合岸线规划,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积极探索推行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强化采、运、销全过程监管。

  • 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 - 百度百科

    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 (2000年12月2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河道管理,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和工程安全完整,发挥河道的综合效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 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 百度文库

    接 到举报的部门和机构应当及时查处。 第六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河道防洪 规划、整治规划和河势现状编制河道采砂规划。 河 道采砂规划的内容包括:划定可采区、禁采区、禁 采期,可采深度、河段开采总量和采砂场数量及布 局、采砂规划平面图等。 河道采砂规划内容涉及铁路、交通、电力、通信 等设施保护范围的,应当征求有关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七

  •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 Mee

    2014年9月19日  法规标准.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和防治水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

  • 西安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

    2021年12月6日  应按《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执行。利用堤顶作公路、乡路,必须经河道管理机关同意,并由交 通或有关部门加修路面,负责路面的维修养护。第十四条 河道整治及防洪工程的各种观测标志、设施(包 括界桩、里程桩、护堤护林标志、水文观测设施、通讯线路

  • 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_陕西省人民政府

    2004年6月17日  第十六条 河道沿岸村民个人自采自用河道砂、石、土料在50立方米以下的,应持村委会证明直接向采砂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照指定地点采运,不再申领河道采砂许可证。

  • 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2021年12月29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规章 - X 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 8 - 河道砂石资源费用于河道堤防工程的管理、维修和设施的更 新改造以及河道采砂执法监督检查,任何部门不得截留或者挪 用。 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省三门峡库区管理机构收缴的河道砂石 资源费应逐级上解。

  • 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2023年8月28日  第十六条 河道沿岸村民个人自采自用河道砂、石、土料在50立方米以下的,应持村委会证明直接向采砂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并按照指定地点采运,不再申领河道采砂许可证。

  • 西安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2021年12月6日  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陕西 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 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河道采砂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河道采砂,是指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运

  • 汉中市实施《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细则 - 法规规章 ...

    第十五条 河道沿岸村民个人自采自用河道砂、石、土料在50立方米以下的,应持村委会证明直接向采砂所在地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照指定地点采运,不再申领河道采砂许可证。

  • 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_部门政务_中国政府网

    2019年2月22日  堆砂场应设置在河道管理范围以外,确需设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应符合岸线规划,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积极探索推行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强化采、运、销全过程监管。

  • 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 - 百度百科

    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 (2000年12月2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河道管理,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和工程安全完整,发挥河道的综合效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 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 百度文库

    接 到举报的部门和机构应当及时查处。 第六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河道防洪 规划、整治规划和河势现状编制河道采砂规划。 河 道采砂规划的内容包括:划定可采区、禁采区、禁 采期,可采深度、河段开采总量和采砂场数量及布 局、采砂规划平面图等。 河道采砂规划内容涉及铁路、交通、电力、通信 等设施保护范围的,应当征求有关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七

  •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 Mee

    2014年9月19日  法规标准.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和防治水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

  • 西安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

    2021年12月6日  应按《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执行。利用堤顶作公路、乡路,必须经河道管理机关同意,并由交 通或有关部门加修路面,负责路面的维修养护。第十四条 河道整治及防洪工程的各种观测标志、设施(包 括界桩、里程桩、护堤护林标志、水文观测设施、通讯线路

  • 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_陕西省人民政府

    2004年6月17日  第十六条 河道沿岸村民个人自采自用河道砂、石、土料在50立方米以下的,应持村委会证明直接向采砂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照指定地点采运,不再申领河道采砂许可证。

  • 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2021年12月29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规章 - X 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 8 - 河道砂石资源费用于河道堤防工程的管理、维修和设施的更 新改造以及河道采砂执法监督检查,任何部门不得截留或者挪 用。 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省三门峡库区管理机构收缴的河道砂石 资源费应逐级上解。

  • 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2023年8月28日  第十六条 河道沿岸村民个人自采自用河道砂、石、土料在50立方米以下的,应持村委会证明直接向采砂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并按照指定地点采运,不再申领河道采砂许可证。

  • 西安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2021年12月6日  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陕西 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 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河道采砂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河道采砂,是指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运

  • 汉中市实施《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细则 - 法规规章 ...

    第十五条 河道沿岸村民个人自采自用河道砂、石、土料在50立方米以下的,应持村委会证明直接向采砂所在地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照指定地点采运,不再申领河道采砂许可证。

  • 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_部门政务_中国政府网

    2019年2月22日  堆砂场应设置在河道管理范围以外,确需设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应符合岸线规划,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积极探索推行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强化采、运、销全过程监管。

  • 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 - 百度百科

    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 (2000年12月2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河道管理,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和工程安全完整,发挥河道的综合效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 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 百度文库

    接 到举报的部门和机构应当及时查处。 第六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河道防洪 规划、整治规划和河势现状编制河道采砂规划。 河 道采砂规划的内容包括:划定可采区、禁采区、禁 采期,可采深度、河段开采总量和采砂场数量及布 局、采砂规划平面图等。 河道采砂规划内容涉及铁路、交通、电力、通信 等设施保护范围的,应当征求有关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七

  •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 Mee

    2014年9月19日  法规标准.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和防治水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

  • 西安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

    2021年12月6日  应按《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执行。利用堤顶作公路、乡路,必须经河道管理机关同意,并由交 通或有关部门加修路面,负责路面的维修养护。第十四条 河道整治及防洪工程的各种观测标志、设施(包 括界桩、里程桩、护堤护林标志、水文观测设施、通讯线路